**** 一個天主教神父看《前世今生》 ****

 

一九七四年一月上旬從西班牙返法國,火車搖曳在地中海西岸的鐵軌上。

車廂中除了我以外,尚有一對印度夫婦,年紀在七十以上。

他們知道我是天主教神父之後,表示異常的尊敬;慢慢地知道了原委。

印度教相信輪迴,認為最後一世,即解脫輪迴,人必度獨身生活。

天主教雖不信輪迴,但教士獨身,此對印度信徒而言,是在輪迴路上進化得較高的一族,所以值得敬崇。

由於從小生活在天主教的氛圍中,對輪迴的觀念非常模糊。

這次西班牙列車上的經驗,使我對輪迴有了存在性的體認。

事實上,相信輪迴的人口可能不少於人類之半數。

孔子不言怪力亂神,這種態度構成中國文化的大傳統,但儒家以外的各宗教都涉及生死。

不知死焉知生,死及死後事雖無法如生前之事那麼可以認知,但知生死確是一切人的正當需要。

如果孔子不談,而其他談者若言之有理,不妨參考取用,補全人生哲學之缺。

宗教討論靈魂及死後世界,提供另一類知識和真理,使人可以安頓自己。

《前世今生》是一本非宗教性地探索生命真諦的書。

作者用催眠的方法使接受治療者回入童年,卻不料竟穿透童年,進入前世之中,牽涉到八十六世。

每一世的資料洋洋大觀,足以供讀者對輪迴作全面性的反省。

 

這些資料全然可信嗎?如何予以詮釋?

輪迴與宗教(尤其一神論宗教)的關係是什麼?

催眠方法的限制是什麼?

輪迴信仰的積極意義是什麼?

輪迴的盲點是什麼?

現代知識份子應如何面對輪迴?

《前世今生》對我們可提供什麼啟示?

輪迴的觀念與宗教密合者,以印度教及佛教為主;民間宗教受此影響亦多。

宗教外相信輪迴者亦大有人在,希臘哲人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 of Samos,約580-500 B.C)即主輪迴;稍後蘇格拉底(469-399 B.C)及其學生柏拉圖(427-347 B.C)認為人有前世,即永恆界,降世後對永恆界仍有記憶,人死後再回到永恆界,至少有三世。

西方的宗教以猶太教加上基督信仰為正統,可與柏拉圖的三世論拍合,認為人之生前在神的理念之中,人死後回歸永生,肯定靈魂不朽,但未像印度之創輪迴說。 天主教有煉獄說,認為人死後若無嚴重過失,不致下墜地獄,但因染有污點,在進入完美境界前,先須經歷淨化的過程。

基本上,天主教相信人只有今生及來生兩世。

而來世中不下地獄者可有兩個階段,及煉獄與天堂,明顯地與輪迴觀不同。

天主教認為真有三生者只有耶穌一人,因為他原為神子,為天主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曾參與天地之化育,降生後與人性結合,經過死亡及復活回歸天國。

耶穌的三生三世異於其他人之二生,普通人之前生只在神的意念中,為神所願所愛,但無實際的存在。

輪迴說之信從者既然多於印度傳統,所以可與印度教和佛教分開,今就以輪迴說輪迴。

即如《前世今生》一書之作法,單就以心理學方法獲取形上資料,加以分析和詮釋,就可逐漸看出輪迴說有否可信度。

可信度之高低並不否認資料之客觀性,換言之,一個通過審慎考察而未信輪迴者,不必否認此書內容之真實性,但不必因這些真實而推及輪迴之必然性。

何謂輪迴?輪迴首指靈魂不滅,靈魂在生時與肉體結合,因各種功過而生業,死後按其業而投生,積善業者得善生,積惡業者得惡生,這是果報因緣。在不斷轉世修身中,人逐漸解脫,最後進入大自由大光明的涅盤境界,不再輪迴。

與佛教不相聯的持輪迴者不必有涅盤觀,對他們來說,所謂輪迴即再次投生,生生不滅。

《前世今生》中之故事既不涉及因果報應,也不否定上帝存在。

不過,每一世中重要事故都會在當事人身上烙印,包括心靈和肉體。

因此人的心理健康與否都有前因,不論童年的或前世的,一旦這些原因得到理解,心理的困結就得到舒解,精神可恢復正常。

本書作者魏斯稱之為「前世療法」。

此法雖不牽涉宗教,但涉及輪迴之信念,只是這種信念不必與無神的佛教相連,甚至可以假設為有神信仰可以接受的一種生死論。

身後世界的奧秘在大型的宗教中都有解釋,民間信仰中有更多設施,其中不少頗為特異,似乎有「怪力亂神」的色彩,不但為科學理性排斥,甚至為某些大型宗教所否定。

基督信仰的人口佔人類五分之二,不可謂少,但其官方神學到迄今止,仍未對其傳統外的民間生死禮俗表示接受的態度,此包括測字、算命、占卜、扶乩、求籤、通靈、遊地府等。

舊約<申命紀>上,天主禁止下面的行為:

「占卜、算卦、行妖術或魔術、念咒、問鬼、算命和求問死者,因為凡做這樣事的人,都是上主所憎惡的… …你應當一心一意屬於上主你的天主」(申十八10~13)。

這條禁令的內容亦被視為包含在十誡的第一條: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而承接舊約的基督宗教照單全收,對一神崇拜以外的宗教行為都保持距離。

天主教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一九六二----一九六五)之後,對非基督宗教抱持積極而肯定的態度,認為在某些文化中出現的大型宗教及道德傳統,是天主用來助人達到救恩的具體方法,屬於普遍救恩史範圍,牽涉到全人類。

然而對於民間宗教及其多種比較特異的設施,並無明確的指令。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下旬,筆者代表臺灣天主教教育文化委員會,參加在菲律賓舉行的「亞洲天主教文化與教育研討會」。會中有一篇論文由義籍Ticozzi神父撰寫,討論民間宗教。作者曾在北京住過七年,廣泛收集資料並作田野調查。

文中詳述乩童、通靈、法會、求籤、算命… …他認為這些現象不是中國社會獨有,亞洲其他地區,甚至像菲律賓這樣一個天主教國家也有。

他主張不該以排斥對待之,卻應抱持了解的態度去深入研究,再作神學反省。

他的觀點被與會代表一致接受,而在會議結束前擬成的宣言中列入一項建議,強調亞洲天主教應對亞洲地區的民間宗教賦以關切和研究,因為在民間宗教內,人體驗奧秘及萬物一體感,而其中介角色使人接觸靈界,可與基督及教會之中介性作比較。

輪迴不必與民間宗教掛勾,但與後者許多現象關係密切。

對國人而言,這也是民間的一般觀念。筆者願意從通靈(附靈、招魂)的現象來切入輪迴的探討。

通靈以活人為中介媒體,以特殊方式使已亡者的靈魂附在活人身上,再以借身的方式讓該靈成為行為的主體,藉某人的肉體和器官來表達他的意願。

通靈者本人必須放棄自己的主體性,必須空虛自我,然後借住之靈才能充分運用他的身體來表達自己。

這時,在同一個身體內,住有兩個精神主體,其中一個放棄其主權,使借住者能有充分自由。

這種情形在民間相當普遍,它使陰陽兩界的生靈溝通,並提供來自另一世界的資訊。

十餘年前,名作家三毛由西班牙返國。我在一位作家的家中邂逅了她。

當時荷西才過世不久,三毛陷入難以自拔的低潮,屢次想結束自己的生命,到黃泉去會晤亡夫。

那是一個初冬的夜裡,十餘位朋友同她一起玩碟仙的遊戲,歷時二個小時。

兩男兩女對坐,各以一指點住碟背,然後每發一問題,碟子就會移動,碟背四根手指輕輕地隨著移動,等碟子停住,碟上箭頭所指之文字即為答案。

有人把答案記下。來者自稱為荷西。內容中亦牽涉到三毛在西班牙託管的財務,引起她的一陣不安。大體而論,反應相當平和合理。

三毛對丈夫的思念得以撫平,精神開朗起來。

此後三毛曾用錢仙與亡夫通靈,屢試不爽。

筆者送她一本法國哲人馬賽爾的演講集《人性尊嚴的存在背景》,她乃學書中提到另一種通靈方法,改用自動書寫與丈夫溝通。

每次她先用西班牙語寫一問句,手會自動寫出答案,寫完即止。

書寫比碟仙、錢仙簡便靈活得多,三毛乃樂此不疲。

她常把內容通過電話告訴我,有時須談一小時以上。

筆者本人原對這類通靈技術敬而遠之,但在研究馬賽爾時,發現該哲士個人有過這類經驗(藉占板),甚至藉這類實施得到有關未來的資訊都一一應驗,因此馬氏堅信不疑。

四十歲時他皈依天主教,八十歲口述自傳時,強調哲學家必須對這個領域抱持開放的心態,「應當付出比直到今日所化的遠不能比的嚴格及細心之注意」。

他寄望哲學家及神學家中的新秀攜手合作,對副心理學現象研究出一套嶄新的討論,來取代目前所有的「既不能滿足觀察,又不能滿足信仰」的看法。

筆者生長於天主教家庭,父母雙方都有好幾代的信仰,自小對民間的招魂(碟仙之類)的習俗漠然無知,也不敢接近。

馬賽爾的言說打開了我的封閉心態,稍後又參與了三毛的通靈經驗。對此術不能說鼓勵,至少是容忍了她,希望三毛從與亡夫的交通中重獲生活下去的勇氣和力量。

可是好景不常。幾個月後,三毛的試驗就出了紕漏。

因為她的通靈經驗中出現了一些不是荷西的靈,有的是前者之同伴,有的是惡靈。

有一次,回答者否定了三毛最尊敬的三位前輩(神父)後,三毛的懷疑到了極點,乃率直地以耶穌之名命其說出真實身分,對方用粗大的字跡寫出:

「魔鬼神」幾個西班牙字。

三毛乃明白有雜靈、有魔鬼進入管道,就急速中止書寫,並令惡魔離開。

那時已深夜,三毛在其斗室發抖,雙手抓緊了十字架,苦切祈禱至天明。

第二天下午,她到耕莘文教院來看我,把全部過程述說一遍,並把紀錄給我過目。筆者親自看到那粗大的魔鬼簽名,也嚇得呆住,知道不能再讓她繼續作下去。

當天為安撫三毛,特別為她奉獻一臺彌撒,並把一副隆重祈禱過的聖母顯靈聖牌給她帶上,才使她安定下來。

此後一段時期,三毛相當平穩,也逐漸開始在臺北及寶島各地演講,使人們同她一樣活出意義來。

三毛的故事只能講到這裡,因為此後她的接觸面不斷擴大,並在其乾爸徐訏過世後再次通靈。但這次經驗比較順利,徐訏的回應類似《前世今生》一書中幽冥大師,告訴她生活在一個光明平安的世界中(徐訏在香港去世前二週,由勞達一神父付洗,皈依天主教,時一九八O年九月二十日)。

此後,我與三毛每年尚有若干次面見,直到她在榮總香消玉殞。

三毛通靈的經驗就事論事來看,可信度甚高。可以從中得到幾個結論:

一、靈魂在死後繼續存在;

二、亡者可與生者可溝通,此處是通過碟仙、錢仙及自動書寫的方式;

三、在通靈過程中可以有不同的靈,甚至惡靈出現,如果缺乏分辨的能力,能混淆是非,給當事人帶來不小的困擾;

四、邪不勝正;惡靈的擾亂可由神力克服;

五、已亡之靈仍有需要(如荷西要求三毛給他奉獻彌撒);

六、有些去世的人享受大平安(如徐訏)。

該書的作者魏斯醫師一再強調自己以科學精神及科學方法從事治療工作。

因此他開始接觸到病人的異象時,一直保持懷疑的態度,但正確地把內容記錄下來。

「我從未相信輪迴這件事」(頁十九),這是作者與病者已作三次談話後的自語。 但往後陸續記下二十多次的前世回憶,病人曾有過下面的身分:

妓女、飛行員、丹麥農夫、水手、奴隸、大男孩、小女孩等等。

筆者要問:這些出現在凱瑟琳口中之「我」,會否可能是另一主體之靈,以第一人稱借其口來說話?

由於借身之靈可有不同性別、年代、民族、膚色、身分,因此個個不同。

藉此假設,可以說明各種完全不同型的已亡者在同一個活人身上出現,說話者祇是借用活人的器官而非該人前世之「我」?

這種假設當然非常大膽,因為我在冒大忌諱,重新解釋本可看成輪迴的現象。

在這種假設中,我原則上接受通靈之可能,並以此可能性解消輪迴之必然性。說實話,我沒有資格去否定別人的信仰,此處只是提出一個解讀方法:認為有助於輪迴信仰的例子,或許可以不用輪迴,而用通靈來解釋之。

同理,該書提到某些幼孩對古代城市或錢幣有奇異知識(序頁五),此說或許亦可從附靈來解釋。

如有一個知道這些事之靈附在此孩身上,後者自然會說出他本來不知道的事,甚至講他沒有學過的古語或外國語。

在病人的口述中,有不少前輩出現,作者稱之為:

守護者、詩人、冥師,有時好幾位一起出現(頁六十一)。他們用低沉(頁一六三)、沙啞(頁九十六)的聲音發聲,講一些充滿睿智的話語,這些話語就更明顯地是附身的結果。

魏斯醫師記錄的幽冥大師的話都是正面積極的話,不但揭開了死後世界的奧秘,也提供許多人性真諦,使人有更豁達的生命觀,對人更寬容更包容。

這些話語對基督徒來說,頗像來自天父,因為神是無限的愛,他希望人解脫自我,泛愛眾生。

幸好三毛的惡神經驗沒有在凱瑟琳身上出現。可是如果宇宙中有惡神,它不是不可能把假象偽裝一下,來混淆讀者的視聽的。

再說,按該書內容,凱瑟琳曾活過八十六次,幾乎每世都會遇到一些此世熟悉的人,如今世之姪女瑞秋變其女兒(頁十四),魏斯變成其師狄奧格尼斯,(頁十七),愛德華醫師變成其父(頁二十二,七十三),情夫史都華變成其丈夫(頁廿六),亦變成其父親(頁一O三),好友茱迪變其成妻子(頁九十三)

作者解釋說:「一群靈魂一次又一次地降生在一起,以許多世的時間清償彼此的相欠」(頁廿六)。

可是可否用另一解釋,即這些相同的人在不同的時代出現,只是病者潛意識中形象浮顯的結果呢?童年時看到和聽到的事或人,過了幾十年會以另一面貌出現。

而小說迷和電影迷更能把各種故事湊合重編,通過催眠的方式出現。

所以梁燕成先生在其近著《靜思宇宙玄秘》中說:

「人的潛意識接受資料很多,催眠者把某些遺忘的境象引導出來,很易被暗示為前生故事,其實卻與前生毫無關係。」

梁燕成更引用一九八七年心理期刊上Barlen Nash 的文章,說明催眠引起之回憶的可信度不高,因為被催眠者容易被各種暗示所誘導,而提供各種被等待及需要之回憶。

王溢嘉醫師也指出透過催眠所喚起的回憶只有五十%可信度:

「被催眠者所可能憶起的往事,有一半來自幻想、催眠師的誘導或暗示,甚至是為了討好催眠師而編造的故事。」(頁三十五)

童年的回憶和前世的回憶確為心理治療使用的方法,本書之個案說明了其療效。因為藉著催眠及回憶,病人日有起色,最後完全康復,度正常人生活。

她現在「和另一個男子約會了,雖然和史都華的關係也沒有斷。從她懂事起,這是第一次真正感到生命裡有喜悅和快樂」(頁一七一)。

這時。醫師覺得催眠似乎不能再給她什麼幫助,他們的約談可以告一個段落了。這是一個可喜的成功的治療個案,與輪迴說聯結,渾然一片,天衣無縫。

對於其治療的效果不容我人置疑,但是否也可有另一解釋。即凱小姐那麼與醫生合作,那麼完全按照醫生的暗示,提供需求的資訊,不論這些資訊來自幻想或潛意識。

總之,每次約會都達到滿分,雙方皆大喜歡,病人受醫生的肯定、賞識、喜歡。這種互為主體的關係,使病人的心理障礙逐漸瓦解而終得大自由大喜悅,這應該可以成為療效之另一解釋,雖然似乎我又冒了一次忌諱。

輪迴這種現象如果不要看得太嚴肅,倒不失為極可愛的事。

輪迴說有許多跡象和好處。跡象者如老人又恢復童心,似乎要準備投胎變成赤子,而有些新生兒(非洲尤甚)生時就有一副老相,滿臉皺紋,好像才從老界過境。同一家庭的子女有時性格殊異,一點也不像父母或其他親屬,頗似從另一家庭投胎轉來的。

此外「似曾相識」的經驗,不論對人對地都是難解之謎,前世記憶倒不失為一個極好的解釋。 最重要的是關於痛苦來源的問題。西方哲人窮盡其智,百思莫解,尤其在有一至善而大能的上帝信仰中,受苦是一個理性無法超越的絆腳石。因為人人受苦,好人受苦,兒童受苦,究竟為什麼?原罪說、自由說、終極審判說、來世賞罰說不一而足。

然而在輪迴觀念中,只用前世之業就可以說明,乃不怨天不尤人,只怪自己前世不好,勉力善度今世以修來世乃成為當務之急。

由是觀之,持輪迴觀者比較會擔當疾苦,積善修德,以求解脫。

不過,對不接受或尚未接受輪迴觀者,這種說法無濟於事。並且由於沒有回憶的聯繫,他們亦否認前世之業與今世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更重要的問題倒是如果真有輪迴,且這是宇宙之必然律,則請問必然律從何而來?由誰而定? 《前世今生》的當事人似乎從未否定過神的存在,幽冥大師叮嚀說:

「我們藉由知識接近神」(頁廿九)。

不能報仇殺人,因為「只有上帝才能懲罰人,不是我們」(頁五十三)。

「靈魂透過和諧與平衡得到進化,進化至與神相連的狂喜境界」(頁一五O)。

「靈魂在此找到了平靜,把肉體與痛苦拋諸腦後。靈魂在這裡非常寧靜安詳,這是一種美好的感覺… …美好,就像陽光一直照到你身上,這道光是如此美妙!所有東西都是從光而來的!從光裡獲得能量,靈魂直到它那裡,就像被一道磁力吸引」(頁五十八)。

這道光是哪裡來的呢?它吸引我,給我力量和平安,它不是自力的代名詞,而是實際上外於我的一種愛的力量。

對基督徒來說,這是上帝自己。

輪迴說如果保持有神信仰,則輪迴有了基礎。

並且一旦結束輪迴,進入永光中,人能有持久的平安和喜樂,這種觀點下的輪迴可以與基督信仰相結合。

究竟有沒有輪迴?這是許多基督徒渴望知道的事。

筆者在上文中提到靈魂不死,並可借活人之體顯靈與其他活人溝通,那麼附靈之說或可解釋輪迴的現象。

但若輪迴真有,亦不必與有神信仰衝突。輪迴之轉化有高有低,可視為神賞罰之一種暫時的方式。通過不斷勉力行善,消除業障,人可逐代演變,終成「高度進化的靈魂實體」(頁二十九),這可解釋為天主教煉獄說之體現方式。

在這種觀點和信念下,人不斷在知識和道德上進步,來世優過此世,則人類進化及大同的理想可以實現了,這也符合創造論的原旨。

然而業障太重(原罪的總量仍在擴展,阻礙善的實現),故人在進化過程中需要降生之神的提攜而終能不斷超越,提前進化,縮短進入涅盤之過程,此謂救恩。天助自助也,神力接人力而使人達到終極完美。

以上的綜合反省並不代表教會的觀點,只是個人在閱讀使書後之反省。

這種態度包含了一種開放性,即認為有神信仰不必與輪迴對峙,而輪迴中包含的智慧可為有神論者吸收而擴大其視野。

本書第十八頁上提及作者在大學修比較宗教學時,曾在教科書上看到《舊約》和《新約》中提到過輪迴。

他加上一段話:「公元三二五年,羅馬康士坦丁大帝和他母親海倫娜下令刪掉《新約》中輪迴部分。

而在公元五五二年康士坦丁堡的第二次會議中證實了確有此行動,並把輪迴觀念作為異端邪說。」

這段話頗有權威性,許多數字為篤信量化知識的現代人增加了其可信度。筆者在查詢《天主教訓導文獻大全》後,發現以上說辭純屬子虛烏有。

該屆大公會議決定了十七條信理,有關「天主聖三」及「天主降生成人」,沒有一條提及輪迴,更無確認二百年前羅馬國王及其母后刪改聖經之條文。

筆者又問了輔大神學院三位資深的教授(張春申、朱修德、谷寒松),他們都說從未聽過如此資料,刪改《聖經》之事絕不可能。

魏斯醫師自承為科學家,但他輕信教科書所載,並在其書上未注明此教科書之詳細資料,這是非常不科學的,令人遺憾。

這些話引起的誤會亦是無法彌補的奈何!

魏斯從不信到信輪迴,轉捩點是被催眠者說出魏斯家中的私事,如其父親之病,其子早亡等。這些諮詢帶給他強烈震撼,使他不能再懷疑(頁三十四至三十八),然而這些諮詢之真實性不必與輪迴相聯,因為它們可以來自另一空間生存之靈,此靈在另一空間是可以獲得這些知識的。

話說回來,如果同類的經驗也發生在我身上,我會不信嗎?我想我會相信的,因為資料太真實,然而我會想這些資料只說明了有另一個世界,該世界與我們的世界可以相通。

在正統宗教中沒有提及的資料,我們可以借助民間宗教或心理學的資料來建構一幅整全的藍圖。

所以我們不但不必排斥這些特異經驗,且可把它們看成非常有價值的終極資訊。